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校牌管理补充规定
为加强学生一体化管理。成功与不成功之间有时距离很短——只要后者再向前几步。保证学校正常管理秩序和安全。现对学生校牌的佩戴作如下补充规定
一、 学生校牌由学生科统一订制。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身份标志。是学校管理学生的重要依据。因此。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。公共场合都应按规定认真佩戴学校规定版本的校牌。否则。作未戴校牌处理。
二、校牌须佩戴在胸前。(体育课除外)且正面向外。不得藏于口袋或衣物内。否则。作为未带校牌处理。
三、走读学生的走读证不能作为校牌使用。只能作为进出学校大门的凭证。
四、校牌须妥善保管。不得相互转借、调换或涂改。有下列行为者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。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勒令退学:
1、佩戴无照片、无姓名等信息、涂改、信息不清的校牌。均作为未戴校牌处理;
2、校牌必须整洁、完整。并有本人标准1寸免冠彩色相片。严禁在相片上进行任意涂改、装饰;
3、校牌是学生出入校门的凭证。每位学生进出校门必须主动接受学校门卫检查。否则。禁止出入;
4、学生上课期间请假出校门。应持请假条、本人校牌和学生科开具的出行条。经门卫检查与本人身份一致者。方可出校门;
5、学生迟到须在教学楼门口接受值班学生干部的登记。并出示校牌;
6、未戴校牌每次扣操行分5分。两次(含)以上给予纪律处分;
7、对佩戴假校牌或他人校牌的在校学生。佩戴位置不正确。进行批评教育外。予以没收。并扣当月操行分10分。
8、校牌遗失、损坏。须持1寸免冠彩照一张及时到学生科补办。否则。将与不佩戴校牌进行相同处理。
9、所有校内学生都必须遵守佩戴校牌规定。学生科、校团委安排专人每天检查学生校牌佩戴情况。对无故不佩戴牌或不服从管理者。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。
10、学生干部(学生会干部、团委干事、班团干)如违反上述规定。则德育成绩扣分加倍。希望全体同学严格要求自己。并互相监督执行。
学生工作委员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