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本系教学管理。生命不息,奋斗不止!只要相信,只要坚持,只要你真的是用生命在热爱,那一定是天赋使命使然,那就是一个人该坚持和努力的东西,无论梦想是什么,无论路有多曲折多遥远,只要是灵魂深处的热爱,就会一直坚持到走上属于自己的舞台!规范教师教学行为。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。提升我系科研水平。促进学校内涵发展。特制定社会工作系教学、科研管理工作制度。
1. 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。遵守职业道德、社会道德。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好榜样。
2. 教师要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。每两年必须参加一次教育实习活动。
3. 教师要按时上课、下课。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课。教师因故请假要按教务处规定办好请假手续。所缺课程要及时补课。凡调课一定要先办好有关手续。违者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。
4. 从严治教。从严治学。做到开学有计划、期末有总结。开学前一周交纳教学计划。学期结束前一周交纳教学总结。
5. 认真备课。做到持案上课。教学管理人员不定期到课堂抽查。
6. 认真开展教育教学研讨工作。同专业方向教师每学期集体备课不少于两次;每学期教师听课不少于6节。听课后组织相应的评课。学期结束前一周交纳听课、评课记录。
7. 实习老带新工作制度。获得教授、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每两年内需指导一名年轻教师。
8. 组织开展学术研究活动。积极参加学术报告会或学术会议;每年度教师要积极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一篇。或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研成果评奖活动。任现职期间。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至少一项省(部)级课题研究。或主持一项地厅(市)级科研课题或项目研究工作。讲师必须主持至少一项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项目的研究工作。助理讲师(及无职称教师)必须参加至少一项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项目的研究工作;才能参加职称晋升或参加上一级的岗位晋级。